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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详细流程来了~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6-02-27

如今,对于市场中各行各业的公司来说,在遇到宣告破产、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需依法进行注销,办理注销手续。那么,,就需要关注一下公司注销。

一、什么是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因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

二、哪些情形需要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二)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四)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三、公司注销的流程是什么呢?

1.股东决议清算

在成立清算小组之前公司全体股东要召开公司股东会议,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进行公司撤销并清算,需要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立清算小组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工商部门注销备案

需申办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各种章,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清算组签字的《清算备案申请书》,《备案确认申请书》等资料去工商部门窗口办理注销备案(部分省份可以网上电子办理),每个地方规定略有不同,备案前要先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4.注销公告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天(已缩短为20天)后申请注销登记。

5.税务注销登

带着当月,当季,当年的财务报表,清算报告,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法人身份证(具体资料咨询当地税局)等资料去税局大厅办理注销。

6.注销工商

在该环节,需申办人拿着税务注销证明,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等资料去工商进行注销(选择适用自己的注销形式)。

7.注销社保登记

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8.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9. 注销印章

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四、公司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注销手续,应承担何种责任?

(一)未经清算及办理注销的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股东未实缴出资的继续出资责任和其他股东的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五、若公司停止经营,但又不办理注销登记会有什么后果?

(一)公司的法人资格只有在注销后才消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在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仍然存续,原债权债务仍由原公司承担。

(二)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三)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四)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的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五)根据《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六)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在相关国家权力机关作出的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收到法律文书的公司应该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否则,公司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